义务教育招生新政策出台 将严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

中国教育服务网讯:3月11日下午,2020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就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网站截图

一,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面,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特别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

对于家长,通知特别强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通知特别强调: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予公布。公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

三,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

五,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通知最后指出:办好家门口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通知的公布,为义务教育的公平化又进了一步,如果能够认真实施,将极大减轻家长因择校、升学等产生的心理和经济负担。尤其是就近入学,不得跨区域招生,对于靠掐尖积累生源不断做大的民办学校来说,将会可能产生严重的影响。

(中国教育服务网)